为推动省级人民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,提高教育质量,促进教育公平,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,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《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方案》要求,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,了解社会公众对本地教育改革发展和政府有关工作的感受和意愿,为今后改进教育工作、进一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参考。您的真实感受和宝贵建议非常重要,请您本着自愿原则和真实性原则,选择“学生问卷”“教师问卷”“社会人士问卷”,扫描下方二维码独立作答后提交,谢谢您的大力支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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